行業資訊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、人民檢察院、公安廳(局),解放軍軍事法院、軍事檢察院,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局:
為依法懲治盜竊、破壞窨井蓋以及相關管理部門失職瀆職等犯罪行為,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聯合制定了《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》,現予以印發,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。對盜竊、破壞窨井蓋等刑事犯罪,符合立案條件的,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立案偵查。檢察機關要加強立案監督,依法及時批捕、起訴。人民法院要依法及時審判,作出裁判。在辦案中發現的公職人員涉窨井蓋職務犯罪線索,應當及時移送監察機關依法處理。要加強公安機關、檢察機關、人民法院與行政執法機關的溝通協調,完善涉窨井蓋相關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機制。對于辦案中發現的傾向性問題和社會管理漏洞,要通過公安提示函、檢察建議、司法建議等方式提出意見,努力做到辦理一案,治理一片。要加強法治宣傳,做好釋法說理工作,有效預防涉窨井蓋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,積極推進窨井蓋問題的綜合治理。
在貫徹執行中遇到的新情況、新問題,請及時分別報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。
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
公安部
2020年3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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